10月23日,山东省市场监督发布了关于3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4期(总第515期)杀虫剂。
其中,青岛海青龙泰茗家庭农场有限公司销售的,标称青岛海青龙泰茗家庭农场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茶(2025/6/1)吡虫啉检验结果为0.66mg/kg,标准规定为不得大于0.5mg/kg,该批次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杀虫剂。
对此,青岛海青龙泰茗家庭农场有限公司提出异议申请复检,复检结果吡虫啉检验结果为1.16mg/kg,维持初检结论杀虫剂。
据了解,吡虫啉属内吸性新烟碱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剂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,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,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。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(GB 2763—2021)中规定,吡虫啉在茶叶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.5mg/kg。
据公司官网介绍,青岛海青龙泰茗家庭农场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茶叶种植、生产、销售、茶旅开发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开发企业,于2018年被认定为青岛市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杀虫剂。